(67)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物质生产是社会生活的基础的基本原理的集中体现。
⑧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1页。人民群众对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这要成为我们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过程和处理结果公开的制度,即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透明化倒逼行政执法的实效,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公信力,真正恢复其作为正式监督机关的应有地位。总体而言,鲜明的政治导向、坚定的人民立场、丰富的实践理性、厚重的系统观念和科学的辩证思维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严格执法理论的主要特征。处理好党政关系,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在这个大前提下才是各有分工,而且无论怎么分工,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3条规定,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25)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60页。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领导人民逐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
诸如,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被催眠,政党互相倾轧、政治极化严重,权力部门斗法、政治僵局频现等。习近平所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进入 黄文艺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 。第二,深刻回答了法治现代化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
在法治现代化道路选择上,习近平反复强调: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4]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通过总结中外法治现代化道路选择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系统提出并深刻回答了法治现代化由谁来领导、依靠谁为了谁、坚持什么制度、运用什么理论、以何种方式推进、朝着何种目标前进等一系列问题,全面阐释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破除了法治现代化领域的西方中心主义,有力引领着中国号法治巨轮沿着正确方向破浪前行,也为发展中国家走向法治现代化提供了可行的经验借鉴。
一些西方国家的政客往往以人权教师爷自居,把西方人权观强加于其他国家,甚至把人权当作干预他国内政的武器。[6](P24)习近平从多个维度深刻揭示了国家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能否对现代化目标作出科学规划和精准预设,事关法治现代化全部工作的成败。同时,习近平也对完善国家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基本要求。
[9] 法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范畴体系中的重要范畴。这就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性贡献,集中体现在这一思想为发展中国家法治现代化提供了新理论,为世界各国探索国家制度贡献了新经验,为世界法律格局变化提出了新主张,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设计了新坐标,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奉献了新方案。[2](P2)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根本特征。
内容提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不仅体现在国内法治理论和实践上,也体现在世界法治理论和实践上。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10]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法律文明传统,广泛吸纳世界先进法治文明成果,形成了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资本主义法系性质完全不同的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
他指出: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栗战书将这一法治文明新形态称作当代中国法系:在当代中国,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保证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这就形成了与资本主义法系性质完全不同的当代中国法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在法治上的集中体现。
[2](P135-136)这段话深刻指明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欧美式法治现代化、日韩式法治现代化在推进方式的明显区别。第一,明确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终极目标。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所谓国际关系民主化,是指国家不论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都有平等参与和共同决定国际事务的权利。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之后,无论是在其原产地还是在其移植地,西式民主的诸多缺陷和弊端已暴露无遗。三、为世界法律格局变化提出了新主张 法系是比较法学家对世界上为数众多的法律体系进行分类,从而描绘和分析世界法律总体格局的理论工具。
⑥关于人权观的详细论述,参见《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人民日报》2022年2月27日,第1版。近代以来,中国先后尝试了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制度模式,但均以失败而告终。
像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呈现出来的主要是政府自上而下在几十年时间快速推动法治化,政府对法治的推动作用很大。[2](P265)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
就我国而言,我们要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在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地推进法治化。当代中国之治建立在中国之制基础上。
[10] 习近平法治思想十分注重对中华法系优秀文化元素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构建21世纪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在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突破了传统的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之二元对立范式,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良法善治的思想,开启了法治发展新方向。凡是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大国,都要在制度文明上作出重要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总结中外民主、人权、法治发展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深刻回答了当今世界应当发展什么样的民主、人权、法治等重大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当代中国人权观、社会主义良法善治等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设计了新坐标、指明了新方向。
习近平指出: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法治现代化建立在什么样的制度基础之上,直接决定法治现代化的性质和方向。
从晚清到民国时代,不少有识之士试图通过引进西方法治模式和法律制度,构建起能够保证民族复兴、国家强盛的现代法治模式和法律体系,但这类旧式法治现代化努力均相继宣告失败,被证明是一条行不通的道路。注释: ①参见[美]戴维·杜鲁贝克:《论当代美国的法律与发展运动(上)》,王力威译,潘汉典校,《比较法研究》1990年第2期。
[2](P260)司法既要解开法结,更要解开心结。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主张从本国国情出发自主探索法治现代化模式和道路,坚决反对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和做法。
第五,深刻回答了法治现代化以何种方式推进的问题。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习近平反复强调: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⑥这种人权观超越了西方人权理论,是引领中国人权事业谱写辉煌新篇章的科学理论,也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探索符合国情的人权理论具有启发意义。
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2](P265)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3] 中国的法治现代化进程开启于晚清的变法修律运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从法律制度和国家制度、法治和国家治理的关系维度,深刻回答了国家制度为何重要、如何评价国家制度、如何选择国家制度等问题,集中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制度文明的深邃思考,为世界各国探索建设更好国家制度贡献了中国经验。
[8]从这些重要论述可以看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提出了符合国情、有效管用、人民拥护等基本标准,又提出了国家领导层依法有序更替、人民依法治理国家、优秀人才进入领导体系、执政党依法领导、权力有效制约监督等具体标准,确立起了国家制度评价的基本指标体系。④参见[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